10月17日是我国第三个扶贫工作日,也是第24个国际消除贫困日。在此之际,周至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李希军与周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广善一行在镇村领导的陪同下深入帮扶对象家中,为他们送去慰问品及慰问金。
李院长所帮扶的对象是两位60多岁的老人,他们是一对兄弟,由于身体残疾,兄弟俩相依为命,属于村上“五保”户。在老人家中,李院长仔细询问了老人的身体、生活状况及低保、高龄补贴等保障情况,并将慰问金交到老人手中。由于老人现在居住的房子属于危房,在了解到老人不愿住到政府所建的养老院时,李院长耐心的劝说老人,希望老人能够接受政府的安排。临走时,李院长鼓励两位老人要保持乐观心态,注意保重身体,并对村干部再三叮嘱如果两位老人实在不愿意住在养老院,一定要确保两位老人的住房安全。
慰问结束后,李院长对村干部表示,今后如果村上在脱贫致富过程中遇到困难,县法院将继续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同时,还将结合审判工作,进一步为群众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并安排干警到村上开展法制宣传,为群众提供精神食粮,让群众全身心投入到发展致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