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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法院:“秋风”萧瑟,黑名单再度发威
作者:冯丹 赵建峰 韩发展  发布时间:2016-12-09 17:14:33 打印 字号: | |
  2013年1月,西安商混站与一建设公司签订供需合同。西安商混站依约提供商品混凝土后,建设公司未支付货款,2015年3月6日,西安商混站依判决申请执行建设公司要求其履行货款150多万元及利息。

  周至法院执行二庭法官于2016年5月26日向建设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判决义务,其拒不履行判决义务,亦拒不申报财产。经本院多次传唤,被执行人也拒不到庭。

  2016年11月份,市中院集中开展“秋风活动”整治“老赖”大行动,以此为契机,我院依法将建设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俗称“黑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后其法定代表人无法购买机票出国签约,遂积极派人来法院处理此事。双方当事人于2016年11月30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建设公司一次性支付西安商混站194万元了结此案。现被执行人已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申请人申请结案。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这是“秋风活动”开展以来,周至法院执结的又一起典型案件。目前,我们已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联合信用惩戒工作新常态。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无处遁形,迫使其积极自动履行法定义务,成为全面破解执行难的利剑。
责任编辑:冯丹 赵建峰 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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