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时期通讯方式的多样化发展,法院电子送达法律文书在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方便服务群众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年,周至法院秦岭法庭受理了一起张某与王某及第三人朱某甲、朱某乙物权保护纠纷案,第三人朱某甲、朱某乙长期在外打工,工作频繁变动,居无定所。因工作情况致两名第三人均不能来法院领取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办案法官经多次电话沟通,在征得第三人同意以后,将第三人均加为微信好友,充分发挥微信通讯功能。核实第三人身份信息后,将相关法律文书通过微信送达至两名第三人,并及时收到第三人的回复确认。此案经审理后,法官又用同样的方法送达了民事判决书,完成了法律文书的电子送达,使整个诉讼顺利通畅、便民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