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6日10时,本院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上架的“周至境内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最终以159.16万元的价格成交。同年12月26日,竞买人周至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来到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在确认竞买人已于12月3日付清尾款151.16万元后,拍卖双方签订了司法拍卖确认书,至此,网上所有拍卖流程均已结束并确认成交,本次淘宝司法拍卖圆满完成。
2017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正式实施,我们会用好淘宝司法拍卖这一平台,依法处置更多涉案财产,促使案件执结,真正做到惠及案件当事人,助力“执行难”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