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的主要职责:
坚持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在管辖范围内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打击各类犯罪,调整经济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二、周至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周至县人民法院下设行政编制机构 1 个。现有在职财政供养人员91人,其中:公务员89 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2 人。2017年收入预算 11661988元,按照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标准,核定周至县人民法院2017年支出预算11661988 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数为11661988元,具体为:
(一)、基本支出 8711988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 6960918元,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各项补贴、津贴;
商品和服务支出 1407147元,包括办公经费、“三公经费”等。公用经费按年人均25000元核定;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43923元,包括遗属人员、六十年代退职人员各项补贴和其他补助。
(二)、项目支出2950000 元。具体安排情况详见附表。
(三)、三公经费400000元。包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费380000元,公务接待费20000元。
附:2017年预算表
http://sxzzxfy.chinacourt.org/upload/2017年预算公开1.xls
http://sxzzxfy.chinacourt.org/upload/2017年预算公开2.xlsx
http://sxzzxfy.chinacourt.org/upload/2017年预算公开3.xlsx
http://sxzzxfy.chinacourt.org/upload/2017年预算公开4.xlsx
http://sxzzxfy.chinacourt.org/upload/2017年预算公开5.xlsx
http://sxzzxfy.chinacourt.org/upload/2017年预算公开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