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7日,为落实院庭长带头开庭办案制度化、常态化,继全市法院“院长同开新春第一庭”活动后,周至法院李希军院长又审结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并通过新浪官方微博同步图文直播。
经审理查明,2016年11月21日,被告人李某驾驶小轿车与行人朱某某相撞,致朱某某死亡。经认定,被告人李某应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经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朱某某系车祸致其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并创伤性休克而死亡。案发后,被告人李某积极救助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赔偿被害人家属各项损失39万余元,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被告人李某当庭悔罪认罪,经过认真合议,法庭当庭宣判,李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
随着中央司法改革的推进,让法官回归司法本位,让“追赶超越”成为法官的新作风,院领导撸起袖子办案为全院法官干警起到了非常好的模范作用,引领全院干警多办案、办好案,办精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