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周至法院执结一起十年旧案。周某某与符某某、刘某甲、刘某乙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经过执行法官多次努力,多措并举,最终案结事了。
2004年刘某某因建冷库缺少资金,便分别从周某某等几人处借款。2006年刘某某病故,2007年周某某便将刘某某妻子符某某、儿子刘某甲、刘某乙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符某某、刘某甲、刘某乙偿还借款1.2万元及利息。执行中法院对符某某处以司法拘留,后因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本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15年申请执行人提供执行线索,本院及时查询,未发现被执行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但得知符某某母子三人皆有劳动收入,遂将该三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该村部张贴“老赖”公告。
被执行人迫于压力,委托村干部及亲属从中协商解决纠纷,但因被执行人所负债务太多,愿偿还数额较少,一直未能达成执行和解。2016年底,本院依法扣划符某某银行存款1500元,随即执行法官再次做双方当事人工作,双方都愿意让步,并达成执行和解。
至此,该案终于化解,双方当事人对法院的多方努力表示诚挚感谢,并称压在心头多年的石头也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