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上午,周至县人民法院终南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土地纠纷案件,回想起四年来案件处理过程中的遇到的曲折和艰辛,主办法官马轩感慨万千。
2012年终南镇某村四组因道路扩建,占用原告王某某土地1.5亩,原告因此多次找村组要求返还其原有土地,但最终无果。2013年,原告将该村四组诉至本院,请求返还其土地。该案在审理过程中,因该组一直没有产生村民小组组长,无负责人,诉讼程序无法进行,被法院依法中止审理。在案件中止期间原告依然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表达其诉求,后经终南法庭经过多方协调,村组同意用3亩滩地补偿原告被占用的土地。原告提出要求,将该3亩滩地确权到其名下。
2017年该村小组组长产生,经原告申请,该案依法恢复审理。恢复审理后,案件主办法官马轩立即着手,及时向主管副院长汇报,院领导建议充分发挥好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更有利于解决问题。后马法官同人民陪审员苗润多次到村组沟通,最后村组同意将该置换土地确权给原告,并办理确权证书,至此原告诉请最终得以实现,历时四年的纠纷,得以彻底化解。法官的辛勤努力,也换来了当事人的真诚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