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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09 15:37:00 打印 字号: | |
  根据工作需要,周至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聘用制书记员6名和聘用制司法警察2名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笔试、技能(体能)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

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优良;

2.热爱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3.性别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形象良好,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周至户籍或经常居住地在周至;

5.能速写速记,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主要是word、excel操作技能),打字速度60字/分钟以上;

聘用制司法警察:除具备以上第1、2、4项条件外,性别要求男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高1米70以上,裸眼视力1.0以上。

四、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9日至3月1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周至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联系人:赵亚会 张博博  武 珊  联系电话:87111748

3.报名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证明、毕业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书(所有证件均需原件、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

4.考试:考试实行100制,分为三部分:笔试、技能(体能)测试和面试,依次分别占总分值的20%、40%、40%。笔试内容主要为法律常识、写作能力的考核;笔试结束后,聘用制书记员参加计算机操作测试,聘用制法警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现场应变能力。笔试面试为共同考核科目,考试结束后,汇总得分为考试总成绩。

5.体检: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研究确定拟用人员,并进行统一体检。

6.录用:对体检合格人员,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不适应工作的,不予录用。

                   周至县人民法院

                   2017年3月9日
责任编辑:陕西省周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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