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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法院连续七年荣获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发布时间:2017-05-15 11:13:05 打印 字号: | |
  近日,在全县2016年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表彰大会上,周至法院再次荣获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这是周至法院连续第七年获得此项殊荣。

  2016年,周至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服务大局,勇于担当,抓班子,带队伍,不断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深挖“一村一调解”和“一校一法官”大调解大预防工作机制新内涵,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为县域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依法履行职责,服务全县工作大局,2016年,周至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011件,审结2845件,结案率达94.5%,案件受理数量再创新高。

  延伸审判职能,推动社会治理创新,持续推进“一村一调解”和“一校一法官”两项机制,深入基层排查潜在矛盾风险,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 

  遵循司法规律,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稳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等各项改革工作,圆满完成第一批员额法官选任工作,逐步构建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

  加强队伍建设,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将党建工作寓于审判工作始终,做到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形成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

  推进司法公开,全面打造阳光法院,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建设,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积极打造“一网、两微、三平台”的自媒体宣传平台,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全院干警的努力下, 2016年周至法院先后荣获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全省青少年公益项目大赛银奖、全市“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表彰。
责任编辑:陕西省周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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