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6月21日上午10时至2017年6月22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周至县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周至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29/01?spm=a213w.7629122.sfHead.4.0UfGEB)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秦治昆、张家秀、秦辉、周莉所有的桌子、椅子、铁凳子、铁饭桌、大风扇、发电机、餐巾纸、冰柜、大塑料水桶、音响、投影仪、德宝电器制冷柜、不锈钢案板、小风扇、空调柜机、木沙发(详情见标的物描述)。
起拍价:7372元,保证金:700元,增价幅度:2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6月6日起(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周至县人民法院联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或其他约定方式)。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700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17年6月27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周至县人民法院案件款专用,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至县幸福桥分理处,账号26165101040012046)。
十一、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陕西通海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陕通海评报字(2016)098号评估报告书。
咨询电话: 029-87118644 赵法官。
监督电话: 029-87110296 周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陕西省周至县人民法院
二?一七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