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上午,周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尹纯会和县综治办副主任王喜鹏带领相关部门人员应邀来到周至法院对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庭审过程进行了现场观摩并座谈评议。
2017年5月24日,被告张某驾驶小轿车沿永丰村出村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四组十字,因未按规定让行,与由西向东刘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致双方车辆受损,刘某受伤,造成交通事故。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原告遂于诉至法院。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围绕焦点问题,利用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程序提交证据、阐述观点,庭审现场气氛庄严,庭审张弛有度,原被告双方充分发表了各自的主张。
与会代表对庭审的组织、效率、效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尹主任在座谈会上指出,监督、支持法院的审判工作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县人大常委会将按照年度总体安排,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通过加强对交通事故、食品安全、青少年违法犯罪及婚姻家庭等群众关切领域案件的庭审观摩,促进庭审活动的规范化,提升法官驾驭庭审活动的能力,提高审判质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周至法院副院长陈宇潮和陈永民代表院党组感谢各位代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代表们提出的建议意见,法院将照单全收,逐条梳理一一改进。今后,周至法院将不断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和沟通,将庭审观摩监督常态化,在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力争实现法院各项工作追赶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