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观道文化展示区是周至县著名的旅游景点,每年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络绎不绝,但有个别不法分子却对游客车内的财物动起了“歪脑筋”。11月8日,陕西省周至县人民法院对数次在景区砸车盗窃财物的贾某和商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和七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和5000元,有力的维护了景区的旅游秩序。
2017年3月,被告人贾某和商某驾驶摩托车来到楼观台景区周围踩点,在门口发现一辆越野车内无人,于是商某负责望风,贾某则用随身携带的起子将车窗玻璃敲碎,盗走车内现金1700元;同年4月,贾某和商某又相约出来作案,在集贤镇一路旁发现一辆商务车内无人,二人故伎重演盗走车内两包中华烟及受害人的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同月底,贾某和商某在延生观景区停车场用同样的方式盗走被害人现金311元以及银项链、充电器、银行卡等财物。案发后,二被人告退赔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贾某和商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破坏性手段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了盗窃罪。在多次共同犯罪中,贾某系主犯、商某系从犯,且二人均具有自首情节,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