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经过十几个小时的奋战,周至县人民法院成功对被执行人西安市某管理公司占用西安市A文化景区的7处房屋依法进行了腾空,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周至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2011年5月10日,申请执行人西安某文化景区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西安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文化运营合作协议》,由被执行人作为其A景区内唯一的产品和项目运营合作方,被执行人应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收入,双方为此约定了保底收入给付条款。
截止2015年5月9日,被执行人未按照协议要求完成年底保底收入给付,亦未以现金方式补齐。经申请执行人多次催缴,被执行人仍未支付,申请执行人随后向被告送达合同解除通知,并要求被执行人撤场。
2016年3月,被执行人取走自己财物,交回部分房间钥匙,其工作人员在景区外经营一段时间后撤离,双方没有对景区内申请执行人为其提供使用的房间东西进行清点移交,亦未对被执行人存放在房间内的东西进行盘点。为此引发诉讼,随后进入执行程序。
由于一直无法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周至法院于9月14日发布迁出房屋公告,责令被执行人自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腾出占用申请执行人A景区7处房屋内的物品。期满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故法院决定对该案予以强制执行。
12月8日一大早,周至法院组织10余名干警赶赴西安某文化景区管理有限公司A景区,对房屋内物品进行现场清点,并制作财产清单,并监督搬运,确保执行过程不出差错。经过十几个小时的奋战,这起腾房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