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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法院:法院公安联合 老赖无处遁形
作者:赵建峰 韩发展 王健  发布时间:2017-12-20 18:00:38 打印 字号: | |
  12月18日下午四时许,长安区韦曲派出所民警在某写字楼成功将老赖任某控制,并顺利移送给了周至法院,法院依法对任某作出了司法拘留十五日、罚款十万元的决定。

  对当初逃避执行的行为,任某深感自责和懊悔,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同时积极联系亲属筹集相关款项,在其三位朋友的担保下,与申请执行人姚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部分案件款。

  姚某某申请执行任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周至法院审理,判令任某支付32万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任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中,任某履行了两万元案件款后便杳无音讯,执行法官依法查封了其房产一套、汽车两辆,但由于房产上设定抵押权,车辆未能实际扣押,执行财产处置遇到困难,案件陷入了僵局。

  18日下午,执行法官突然接到申请人姚某某的电话,称任某来到申请人就职的位于长安区某写字楼对其进行了恐吓,望法院尽快对齐采取措施。执行干警的神经立刻紧绷起来,一方面担心被执行人任某对申请人作出过激行为,另一方面在外躲藏数月的任某终于露面了,案件有了执结的希望,随即向局领导作出了汇报,局领导当即部署警力前往抓捕,由于被执行人有过激行为,长安区韦曲派出所先行将其控制。得知此情况的执行干警在前往途中即使与出警民警取得了联系,说明情况后,在法院、公安干警的通力合作下,老赖终于无处遁形。

  近年来,周至法院和公安机关建立广泛的执行联动机制,通过“边控”、“车控”、“临控”等措施,有效破解了执行工作中的“查人找物”难题,最大限度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赵建峰 韩发展 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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