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执行工作,是这一道防线上的最后一环节。近年来,我院执行局紧跟时代步伐,创新了执行理念、配套了执行装备、强化了执行手段,在解决“执行难”方面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
陕西某工程建设公司与周至县某管理站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借款合同引起纠纷,最终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周至县某管理站败诉并承担相关费用。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周至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尽快履行案件款,然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部分案件款后便不再继续履行,而是长期规避法院执行。针对此种情况,执行干警立即加大执行力度,依法对被执行人周至县某管理站的法定代表人贾某办理了司法拘留决定书、并通过信用惩戒将被执行人周至县某管理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另冻结了被执行人周至县某管理站的银行账户。
强硬的执行措施一下使被执行人周至县某管理站法定代表人贾某认识到其无视法律权威的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其主动联系法院执行干警并保证尽快与申请执行人陕西某工程建设公司协商解决此案。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于12月27日来到我院执行二庭,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履行了全部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