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切实解决“执行难”,我院执行局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打击拒执犯罪相关工作,并依法向周至县公安局移送了涉嫌拒执犯罪案件19起。
近日,我院执行局收到广济派出所、四屯派出所、集贤派出所的反馈,已经刑事拘留2名、传唤1名拒执犯罪嫌疑人,并依法对其进行讯问。严厉的惩戒措施使被刑拘的犯罪嫌疑人已深刻认识到其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其中一名已积极履行了判决确定的义务,另一名已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
此次移送的19起拒执犯罪案件,将是我院执行局解决“执行难”的突破口,今后我院执行局将不断探索完善打击拒执犯罪案件机制。第一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作出制裁(罚款、拘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第二对未到案而不能实施制裁的犯罪嫌疑人以通告形式督促其限期履行判决、裁定义务,接受制裁;第三对拒不履行义务、接受制裁的犯罪嫌疑人,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通过这一机制的不断建立完善,将助力我院解决执行难,以维护法律权威,实现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