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周至法院执行二庭干警快速出击,高效、快捷办理了一起诉前财产保全案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深受当事人好评。
2月27日,申请人林某向周至法院申请保全一辆因交通事故产生纠纷的肇事车辆,并告知该车辆被交警大队暂扣于某汽修厂,现交通事故已处理完毕,马上就要放行车辆,如肇事者将车辆转移,将会给其带来严重的损失。鉴于情况紧急,执行二庭立即安排部署,一方面严格审查诉前保全材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及时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做好保全准备。
经审查,申请人林某的诉前财产保全符合法律规定,法院执行干警立即按照既定的安排部署,于当日下午1点前往某汽修厂现场扣押了涉案的肇事车辆,顺利完成了案件保全工作,为当事人筑起了“保护墙”,有效降低了判决后无财产可供执行的风险。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通过及时保全,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