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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02-28 17:24:21 打印 字号: | |

周至县人民法院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周至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周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为:

(一)依法审判由本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依法审判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申请再审案件;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依法办理外地人民法院委托的案件。

(二)负责执行本院生效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以及其他生效的法律文书确认的具有执行内容的案件。

(三)负责办理县人大代表的议案和县政协委员的提案。

(四)指导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

(五)在审判各类案件时,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负责宣传国家有关的法律政策,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六)加强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廉政教育,组织业务培训,强化队伍建设管理。监督检查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执法执纪情况。

(七)负责搞好档案管理工作。

(八)负责管理本院的司法警察工作。

(九)承办其他应由人民法院负责的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8年,县人民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全面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落实省市县全委会精神,紧紧围绕“聚焦三六九 振兴大西安”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强力推进司法改革,紧扣全县中心工作,抓党建、强队伍,抓管理、精审判、强执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坚持学思践悟,贯彻好十九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支部建设为抓手,将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深化对《报告》的认识理解,准确把握精髓要义,全面系统掌握丰富内涵,提升全院干警的思想境界和理论水平,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性修养,做到入脑入心知行合一。

    二是加强党的领导,抓好执法办案工作。始终将法院工作置于县委中心工作和全县改革发展大局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各类犯罪行为,高效化解民商事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强化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助推诚信周至、法治周至建设。

    三是尊重司法规律,持续推进司法改革。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职责定位,始终坚持县委领导不动摇,始终坚持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不动摇,始终坚持服务周至经济社会发展不动摇。严格按照上级的改革部署,持续做好司法责任制改革各项工作。

四是立足审判职能,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夯实工作责任,在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优势,找准角色定位,当好保障和服务脱贫攻坚战的生力军,彰显司法扶贫的责任与担当。

    五是狠抓队伍建设,夯实司法工作基础。继续狠抓班子建设,不断提高班子战斗力,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意识形态教育,按照习总书记对政法队伍“五个过硬”的要求,全力推进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打造一支忠诚、担当、干净的周至审判铁军。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周至县人民法院的部门预算包括周至县人民法院本级机关预算。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周至县人民法院本级

行政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政法专项编制114人,其中行政编制114人。实有人员93人。退休人员48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本部门共有资产总额2346.57万元,执法办案车辆编制19辆,实有执法办案车辆19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本部门无预算安排购置车辆;无预算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周至县人民法院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62.14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七、2018年周至县人民法院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本部门预算总体收支拨款1562.14万元,比2017年预算收支拨款增加400.94万元,增加原因在于增加审判楼的物业管理费、电子案卷档案的扫描费、绩效考核工资、退休人员降温及取暖费等。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拨款1562.14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增加400.94万元,增加原因在于增加审判楼的物业管理费、电子案卷档案的扫描费、绩效考核工资、退休人员降温及取暖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62.14万元,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增加400.94万元,增加原因在于增加审判楼的物业管理费、电子案卷档案的扫描费、绩效考核工资、退休人员降温及取暖费等。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62.1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407.14万元,比2017年增加535.94万元,原因在于将办案业务费及审判综合楼物业管理费列入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法院)支出预算10万元,案件审判支出预算10万元,案件执行支出预算15万元,以上三项与2017年预算支出相比没有增减;其他法院支出预算120万元,比2017年度增加120万元,原因在于增加纸质案卷电子化扫描费。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6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0.41万元,比2017年增加79.21万元,项目支出611.73万元,比2017年增加316.73万元。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769.33万元,比2017年增加73.24万元,原因在于增加了员额工资和绩效工资部分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159.97万元,比2017年增加19.26万元,原因在于新办公楼新设电梯等,增加了电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11万元,比2017年减少13.28万元,原因在于将住房公积金纳入工资与福利支出;项目支出611.73万元,均为商品与服务支出,比2017年增加316.73万元,增加原因在于增加审判楼的物业管理费、电子案卷档案的扫描费、绩效考核工资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及专项资金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编制46.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无增减变动;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9.6万元,比2017年增加29.6万元,原因在于执法办案车辆运行维护费在列支渠道改变;会议费支出预算3万元,比2017年减少3万元,原因在于尽量较少会议支出;培训费支出预算11.5万元,比2017年增加9.5万元,原因在于要提高法官办案业务素质,加强法官业务培训。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59.97万元,比2017年度140.71万元增加19.26万元,主要原因在于工会经费及交通补贴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200万元,主要用于案件扫描劳务费支出和审判综合楼物业管理费支出采购预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基本支出:是指为了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

 

 

                             周至县人民法院

                            2018年2月24日

附件:周至法院2018年预决算公开表https://img.chinacourt.org/up/uploadfile/2018/10/15/2ECA346F028EF25ABAB876A54794477C.pdf

责任编辑:陕西省周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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