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的行动和作风真正显示了法律的公正和为民服务的风格,对县法院这种秉公办案、执法如山的精神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2018年6月5日,一封长长的感谢信张贴在周至县人民法院大门外,来往群众纷纷“点赞”。
周至县马召镇群三兴村二组与马某某在1996年签订了二十年的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期满后马某某未按期归还土地,多方调解无效,群三星村二组将马某某起诉至法院,经县、市两级法院依法公正审理,判处被告人马某某依法归还土地并给付一定赔偿金,履行期限内马某某并未按照判决书内容履行义务。2018年5月15日,群三兴村二组向周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方寻找到被执行人马某某,对其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马某某答应履行义务并随之全额缴纳了案件款,但是需交还土地时马某某又产生动摇,不愿履行。针对马某某的抗拒行为,执行法官主动约谈双方当事人,实地考察争议土地并现场释法析理,双方达成和解后当下立即执行。至此,通过不懈努力一场土地租赁纠纷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涉及土地也已归还至群三兴村二组。
2018年是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周至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办案理念,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全面打赢这场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