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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法院:铁拳攻坚涉贫案件
作者:宣伍刚  发布时间:2018-08-27 10:07:56 打印 字号: | |
  8月22日,周至县法院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亦未报告财产的被执行人刘某某予以司法拘留15日。

   杨某诉刘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杨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颅脑损伤后遗症,时常发病,表现为精神性狂躁症。其父亡母嫁,姐姐在西安打工,平日里主要靠年逾七旬的爷爷奶奶照顾,被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该案法院判决刘某某赔偿杨某44万余元,但刘某仅支付1.5万元后便不再履行义务,后法院多次做工作被执行人刘某某承诺自2017年6月起每月最少履行案件款1000元,但其并未兑现。法院多次催促被执行人筹措案件款,但刘某某一直躲避执行。2017年9月初,执行法官得知线索,被执行所在村组被景区开发征地,将有一笔征地补偿款收入。法院立即赶赴开展调查,并于第二日查封了被执行人刘某某名下土地。

   2018年8月22日早晨,杨某的帮扶干部向执行法官提供线索,称刘某某可能在家。得到线索后,执行法官赶赴鄠邑区刘某某住处对其实施了司法拘留,并将刘某某以涉嫌拒执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诚信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不但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治的应有之义,对失信被执行人周至法院将迅速出击,严厉打击,不断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积极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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