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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开放日:代表委员零距离感受“阳光司法”
作者:罗成标  发布时间:2018-11-07 17:30:07 打印 字号: | |
  11月7日上午,周至县人民法院举办法院开放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张某某系列诈骗案,庭审邀请了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驾校学员和群众代表共同观摩,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华商报和周至法院微信公众平台全程同步视频直播。

    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2016年10月至2018年1月期间,被告人张某某以“驾考保过”为名先后骗取刘某某等30名受害人18余万元,绝大部分涉案资金被其挥霍。检察机关认为,张超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众多被害人的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法庭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分别进行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意见,张某波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合议庭经过合议当庭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张某波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8万元。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该案极具警示教育意义,驾考事关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来不得半点虚假,图省事走捷径只会掉入陷阱,希望法院多举办这样的活动,以案说法,提高教育的覆盖面。

    代表委员们还参观了数字化法庭、诉讼服务中心、法警训练室、羁押室、视频会议室等场所,了解法院审执工作、文化建设,感受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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