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阳,31岁,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北大学法学系,2010年起在周至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从事财务、行政审判、民事审判工作,现任周至县人民法院秦岭法庭副庭长。
他是周至法院最年轻的员额法官,每年审理的案件百余件,在这些案件回访中,我们听到的声音最多的就是:李法官人特别好。这是群众对他的最高褒奖,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
他思辨敏捷,公道正派,严谨认真,业务精湛。
他的当事人这样说:李法官说的很在理,是非对错,他不含糊。
周至法院历来重视对年轻人的培养锻炼。2015年4月,李阳被调整到审判一线办案。刚从行政岗到审判岗,还来不及适应,接手的第一案就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众所周知,交通事故案子审理周期长、赔偿项目多、计算复杂,可这个案件对李阳的挑战还不仅仅是这些。
这是一起轮胎爆炸案。司机赵某在运送砂石途中,听到轮胎有异响,停车检查发现右后双轮胎中间夹了一块石头,正在此时,轮胎突然爆炸,致赵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认定该案不能构成交通事故。随后,死者赵某家属将车主、车辆保险公司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90余万元。司机因轮胎爆炸致死能否定性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没有参考案例,没有现成经验,这对初任法官的李阳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但他丝毫没有退缩,积极主动查法寻条,四处走访调查案情,严谨认真梳理思路,经过多次合议最终认定该案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的意外事件,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赔付赵某家属53万余元。后来,赵某父亲将一块“法雨滋春”牌匾送给了法院,感谢法官公正司法。他说:“法雨滋春,法雨滋润的是人的内心,它给人信心,给人希望。”
首战告捷。接下来,李阳连续承办了法院近百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这些实打实的案件,也将李阳锤炼成了周至法院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最年轻的专家”。
他是人民法官,办案用心,待人有情,司法为民
他的当事人这么说:我万万没有想到,李法官会这么上心我的事情。
前不久,一起离婚案件,夫妻双方因发生争执,丈夫一怒之下将硫酸泼到了妻子身上,导致妻子面部、身体多处烧伤,一个幸福的家庭瞬间破碎。丈夫为他冲动的行为身陷囹圄,而留给妻子的却是终生残疾的伤痛。伤心欲绝的妻子,提出了离婚,经李法官的主持调解,双方调解离婚。离婚案子结了,但李阳的心却久久不能平静,他知道,这件事不仅给这位妻子留下了无尽的伤痛,更让她离婚后的生活变的更加艰难。如何才能力所能及帮助她?通过查询相关政策,积极与县妇联联系,为其申请到了一万元的救助款。当当事人送来锦旗时,大家才知晓他的善举,纷纷为他点赞。他却说,我做的没什么,还不够。他就这样始终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践行到日常工作、生活中,让人敬佩。
他幽默风趣,喜欢交流,时而人师,时而挚友
他的同事说:他是一本“百科全书”。
办案严肃认真的他,在生活里,却是一位博学有趣的挚友。李阳是个知识涉猎面特别广泛的人,他喜欢钻研各种问题,喜欢与人交流探讨,是同事眼中的一本“百科全书”。正是因为丰富的理论功底,他多次受邀为人民陪审员、基层调解员、中小学生授课。业余生活里,他也喜欢各种体育运动,常常组织大家伙打球锻炼,幽默风趣的话风也常常逗得同事开怀大笑。现在的他摇身一变成为超级“奶爸”,在陪伴照顾孩子方面也颇有心得,正可谓既是“师”来,也是“友”。
他,就是周至法院青年法官的代言人——李阳。
他的人,就像他的名字一样,充满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