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罗成标) 来源:阳光报11月8日城市新闻
“驾考花钱保过”男子获刑7年罚款8万元
阳光讯(记者 张京 文/图)张某以驾考保过为由,诈骗30起涉案金额达十几万元。11月7日,西安市周至县人民法院举办法院开放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判处张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8万元。
2016年10月,张某看到学驾照的人很多,但部分学员屡次都没能通过考试,于是他看到了“商机”。当月24日,张某来到西安市一驾驶员体检中心门口,谎称自己为某驾校工作人员,可以帮忙办理驾考报名并保过为由收取了受害人张某某现金6700元。尝到甜头后,张某如法炮制,先后在周至多处进行诈骗,截至2018年1月案发,共诈骗30起,受害人30人,涉案金额达181700元,绝大部分已被挥霍。
法院经依法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众多被害人的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能当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当日,周至法院还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驾校学员和群众观摩了庭审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