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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法院依法快速受理2019年首起涉嫌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
  发布时间:2019-03-15 11:37:29 打印 字号: | |
  作者 (杨培) 3月13日,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就被告人付某、朱某、刘某、朱某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案向周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周至法院第一时间审查立案,确定承办人及合议庭成员,并及时向四被告人送达了起诉书副本。

  检察院指控:2018年4月初,被告人付某、朱某、刘某、朱某及付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因未能通过合法途径承包到“S107楼观至马召段绿化景观工程第四标段”工程(周至县楼观镇延生观村附近),被告人付某便纠集其他被告人合谋阻挡该工程施工,企图强揽工程。

  2018年4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付某纠集被告人朱某、刘某、朱某等人按照事先预谋,多次以阻止企业正常施工为名,先后实施了三次犯罪行为。其中,两次涉嫌强迫交易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一次涉嫌敲诈勒索犯罪,数额较大,侵犯他人财产所有权。该组织在预谋和实施犯罪活动的过程中形成了以被告人付某为首要分子,以其他被告人为固定成员的犯罪组织,系恶势力犯罪集团。

  目前,该案正进行庭前各项准备工作,周至法院将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及时通报案件进展情况,敬请持续关注此案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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