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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法检“两长”同庭审理首例破坏营商环境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19-04-17 10:16:43 打印 字号: | |
  作者 (罗成标) 为牟取暴利,多次纠集他人强揽工程、向企业敲诈勒索,破坏营商环境。4月16日,周至法院院长李希军担任审判长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付某等人涉嫌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一案,净化了营商环境,为企业家创新创业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周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晓明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4月至5月初,被告人付某等人以阻止某公司正常施工为威胁手段,强行向该公司推销绿化苗木,强揽该公司一项目部的停车场道路硬化工程,向工程负责人强行索要现金2万元。案发后,被告人家属向被害人退还赃款并取得了谅解。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各被告人做了最后陈述。庭审过程重点突出,程序规范,繁简得当,条理清楚。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付某等人的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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