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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法院:盗挖树苗430棵 花甲老人“三进宫”
作者:罗成标  发布时间:2019-08-12 15:25:48 打印 字号: | |

   古语有云: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然而,年逾六十的被告人刘某某却是屡犯不改:从25岁到60岁,已3次因盗窃被判刑。

    8月5日,刘某某因盗窃第三次被判刑,已年逾花甲的他又开始了铁窗生涯。

    今年年初的一天,刘某某来到被害人地里,盗挖雪松树苗共计340棵,并将盗来的雪松树苗一部分移栽到自己的地里,另一部分藏匿于自己家中后院。4月18日,刘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刑事拘留。

    经鉴定,刘某某所盗的雪松树苗价值1880元。案发后,刘某某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且取得谅解。

    翻看案卷,刘某某因犯盗窃罪,分别于1983年、1998年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和八个月。

    2019年8月5日,周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刘某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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