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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法院:亲兄弟反目成仇 法院温情执行终和解
作者:王健 罗成标  发布时间:2019-11-27 14:36:56 打印 字号: | |

    见到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周至法院执行干警李权终于松了一口气。连日来,为顺利执结这个特殊案子,他想尽了各种办法。

“有时候,晚上睡觉我都会想这个案件怎么处理才合适”。提起案件执行中遇到的种种困难,李权深有感触的说。

在这个案件中,申请执行人宋志刚(化名)与被执行人宋志强(化名)是亲兄弟,两人都60多岁了,却因宅基地纠纷反目成仇。

    2018年6月,宋志强在翻建自己的房子时,未经其兄宋志刚同意,擅自拆除了宋志刚的一间半老屋并占用了该部分宅基地,且伐倒了院内两颗槐树,兄弟二人由此结怨。宋志刚多次找村组、亲戚协商未果,便将其弟宋志强起诉到了法院,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宋志强停止在原告宅基地上建房,并在30日内自行拆除已建部分。

    判决生效后,宋志强并未履行判决义务,依旧继续建房,原告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多次到现场找兄弟俩谈话,释法析理,考虑到房子已经基本建成且属于国家危房改造项目,被执行人宋志强一家四口人也仅有这一座房的实际,为防止进一步激化矛盾,执行干警没有考虑强行拆除房子的方式,而是通过村组不断做双方思想工作,望其考虑兄弟情义,以和为贵,妥善解决矛盾。

    经过执行干警十余次的来回奔波和不懈努力,11月22日,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由被执行人宋志强给予其兄宋志刚一定的经济补偿并赔礼道歉。至此,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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