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周至县人民法院秦岭法庭庭长何有涛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这是周至法院法官截止目前荣获的最高荣誉。
从2013年开始,何有涛法官长期扎根基层法庭,先后担任秦岭法庭副庭长、庭长,7年来他走遍了辖区各村大大小小的乡路,先后送达了1300余份文书,审理了近千起案件,为群众排忧解难,用行动赢得了群众口碑,曾被市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全市法院办案能手等多项殊荣,成为法院审判事业的中坚力量。
来基层法庭之前,何有涛法官执行部门历练长达7年之久,他既懂审判又懂执行,在案件审理中能做到兼顾执行,对每一个案件,都能抽丝剥茧,专业研判,坚决杜绝一判了之,让群众拥有更多司法获得感。他情系百姓,是化解纠纷的“老娘舅”,擅长洞察辖区乡里风俗,人情世故,他能和村干部侃侃而谈,也能和村里老人话话家常,他是群众的知心人,是群众心中信得过、靠得住的法官,他能和群众打成一片,是群众口中的“农民法官”。他赢得的口碑和荣誉可谓实至名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