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周至县人民法院妥善执结了一起涉贫案件,为贫困当事人兑付了拖欠长达8年的土地流转款14225元,切实维护了贫困户的合法权益,为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申请人姚某系某村小组贫困户,2007年该村民小组集体土地被流转之后,村小组应每年向村民发放土地流转款,因姚某长期未在该组居住生活,从2009年到2017年之间,村小组没有按时给姚某发放土地流转款,于是姚某便将该村民小组起诉至法院,经过一审、二审、申诉,法院依法判决该村民小组给付姚某8年土地流转款,共计14225元。
2020年3月,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由于受疫情影响,案件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但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执行法官千方百计为贫困群众排忧解难,多次通过村委会督促村小组履行义务。随后,在该村村长的组织协调下,村民小组与姚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当场兑付土地流转款14225元。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周至法院将始终立足审判职能,全面推进司法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确保执法办案和脱贫攻坚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为全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