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周至法院民一庭组织干警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新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的亮点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答记者问等三份文件进行了专项学习讨论。
通过此次学习,全体干警都能够很好的加入到学习最新法规的工作中来。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加强各项法规的学习,提升自身理论素养,用法规和理论的学习来指导审判实践,开拓审判思路。准确把握法律关系,解决实践中遇到的新类型疑难案件,提高法庭审判效率。
干警们纷纷表示,《民事证据规定》的修改,完善了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统一了民事诉讼证据采信的标准,使民事诉讼证据采信更加准确和规范,事实认定更加符合客观真相。本次学习活动,是民一庭开展纵向有进步、横向有进位“双进”专项工作的重要方式。
新修改的《民事证据规定》是最高院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的重要举措。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启动了《民事证据规定》修改工作,历时四年,完成对《民事证据规定》的修改,并于2019年10月14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77次会议讨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