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判决书十分简洁,一看就懂!”5月12日上午10时,在周至县人民法院终南法庭,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的当事人拿到一份表格式判决书时惊奇的说道。
2017年因某路段工程需要砂石料,被告联络人员进行运送。原告的运输费用由被告领取,但未支付完毕。2019年2月3日双方因费用支付问题发生争执,经派出所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确认欠款共计9600元,被告于2019年3月付清原告欠款。协议签订后被告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
2020年5月9日上午,终南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模式依法开庭审理了该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基本事实无争议,经调解未果后,法官当庭对本案进行宣判并按照庭审查明的情况将内容填入相应的表格,使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跃然纸上,判决结果一目了然,当事人能够迅速了解案情经过,得知判决结果。
自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周至法院结合实践对裁判文书的格式进行了大胆尝试,对权利义务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的案件,一改以往传统裁判文书冗长的缺点,适用了表格式裁判文书,既清晰列明裁判要素,又实现裁判文书“简案简写”,节约了司法资源,缩短了审判周期,提高了案件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