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一无证驾驶面包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弃车逃逸,随后便找弟弟“顶包”。近日,周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涉嫌包庇罪案件。
2020年9月22日,王某一无证驾驶的面包车与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致电动车驾驶人重伤二级、电动车乘坐人轻微伤。事发后,王某弃车逃离,并电话联系其弟王某。王某见其兄神色慌张、手足无措,便念及兄弟情谊,主动提出由他代替王某一去公安机关“自首”,其兄默认后,王某向公安机关谎称事故发生时是自己驾驶的面包车,欲对肇事者王某一进行包庇。案件侦办过程中,经沿途监控视频比对,发现王某涉嫌包庇,后王某对于其包庇王某一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被告人王某明知其兄在交通肇事后逃逸,涉嫌冒名顶替、作假证明包庇,构成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该案当庭宣判后,被告人王某表示对判决结果无异议不上诉。目前,其兄王某一涉嫌交通肇事一案,仍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