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周至法院终南法庭集中宣判了六起民生案件,限被告李某某十日内向惠某某等六人支付劳务费用近18万元。
2017年4月,原告惠某某等六人受雇于被告李某某,开始在其承包的某项目工地从事劳务。之后,被告李某某分别给几位原告出具欠条,合计欠薪约18万元,该款至今未付。惠某某等人将李某某及另外三人诉至周至法院,案件分到终南法庭后,承办法官及时联系被告李某某等人,向其释法析理,就《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本案的法律关系进行阐明。因李某某与其余几位被告对责任承担存在争议,调解未果后,法庭及时并案开庭并集中宣判。
《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施行一年来,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有所缓解,但仍时有发生。周至法院将以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眼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加强民生案件的处理力度,全面提升审判质效,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