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集贤法庭对一起无法取得联系的被告送达传票,克服各种困难和不利因素,想方设法联系被告及其亲属,确保诉讼活动正常进行,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李某的抚养费纠纷及追偿权纠纷两案中,董某与李某在县民政局离婚登记后,李某外出打工,孩子抚养费一直未付,且应由其承担的共同债务4.9万元也未向他人偿还,董某替李某将该债务代为清偿。董某以孩子的名义将李某诉至周至法院要求其承担抚养费,另外还追偿由其代为清偿的债务。因李某无法联系,办案法官多次到其家中寻找其父母,家中也无人,经多方打听,得知被告父母现在骆峪镇山中搞养殖,该庭决定进山寻找其了解李某下落。
6日上午,书记员刘怡准备好案卷及材料,与庭长张波一同前往骆峪山中。车辆前行十多公里,遇到修路,又绕行了十多分钟,来到了骆峪水库边,法官们沿着山谷中河道边的小路一直上坡往南,尽管湖光山色秀美宜人,道路两旁绿树成萌,小鸟嬉戏,绿水潺潺,但他们无暇顾及山中美景,一心想要尽快找到当事人,经过多次找人问路打探,终于在距离山口三十多里的小路旁找到了李某父母。见到李某父母后,法官说明了来意,将起诉状副本及传票交给了李某父母,让其联系李某到庭参加应诉,李某父母表示李某现在外地打工,本月底将回家休假,一定会告知李某让其按时到庭解决纠纷。
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周至法院组织法官干警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