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周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完成了4件交通事故案件的诉前司法鉴定摇号工作,标志着周至法院正式开启诉前司法鉴定模式。
诉前委托鉴定是指原告在提起诉讼的同时向人民法院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待证事实需要鉴定意见证明,由人民法院依照相关程序,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的司法活动,诉前委托鉴定的鉴定意见与诉中的鉴定意见具有同等效力,能够很好地解决在诉中启动鉴定程序而造成的浪费诉讼时间、诉讼资源问题,缩短审理周期,提高审判质效。
将司法鉴定由“诉中”转变为“诉前”,是周至法院进一步健全“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深化诉源治理,促进诉调对接工作顺利开展的又一举措。下一步,周至法院将认真梳理施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总结运行中的成功做法和有益经验,努力提升诉前委托鉴定工作效能,不断增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