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周至法院终南法庭杜旭松法官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诉讼案件。经过杜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被告积极履行欠款,原告自愿撤诉,双方握手言和。
案情如下:原告李某于2020年承包了被告司某的新房建设工程,双方约定的工程单价为每平方米260元。在施工结束后,被告司某仅支付了45000元工程款,剩余31400元一直拒付。于是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起诉至法院。杜法官接手案件后,与被告司某取得联系,询问其是否及时清偿尾款,司某情绪激动,态度十分强硬,表示因原告的工程质量严重不合格,房屋出现了百余平米的墙面渗水现象、房屋大梁歪斜、施工材料浪费严重,其不仅不应支付剩余工程款,还要原告倒找房屋因工程质量不合格所产生的巨大损失。
起初,双方当事人矛盾较大,态度强硬,经过杜法官几轮积极协调,反复多次从法律、经济损失、时间成本等角度与双方晓以利害后,双方当事人最终心平气和地坐在了一起,共同商量如何一次性解决工程尾款与质量的问题。在商定初步解决方案后,两方当事人在杜法官的带领下,一起前往工程现场核算建筑面积,房屋漏水面积,并就房屋大梁外泄、严重浪费工程材料等拿出了最佳解决方案。最后,被告司某于当日中午将定好的16000元工程款交付给了原告李某,原告李某当即撤回起诉。案结事了后,杜法官谈到,以调解的方式结案,有利于节约双方当事人时间成本,并从根本上解决矛盾。越是复杂的案件,双方当事人更应当配合法院工作,心平气和的在一起厘清思路、梳理矛盾,协商解决问题的更好办法。
近年来,周至法院不断强化诉源治理意识,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把诉前调解作为溯源治理的重要方式,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诉讼“瘦身”,为群众“减负”,为当事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提升审判质效和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