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将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解纷服务,2012年,在充分借鉴“枫桥经验”的基础上,周至法院创造性地推出了“一村(社区)一法官、一村(社区)一调解”工作机制,在全县各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分别设立了委托调解站和调解室,聘请了429名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熟悉乡土民情、颇具资历威望和有较强“说事”经验的农村能人担任委托调解员,实现了调解员、工作站、工作室在全县所有镇村的全覆盖,通过培训、指导、监督、规范和考核,将委托调解员队伍打造成不穿法袍的“编外法官”,成为驻村法官的得力帮手。
十年来,委托调解员充分发挥熟悉基层一线的优势,与当事人拉拉家常、做做思想工作,在田间炕头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和能接受的方式了结了纷争,逐步将他们塑造成为不仅仅能够依法“说事”,还能发挥法律宣传、诉讼协助、舆情通报、联系群众、民意接纳、监督司法公正、传播文明风尚等“九大员”多功能式的不穿法袍的“编外法官”。十年来,全县委托调解员队伍共化解矛盾纠纷案件近万件,初步实现了“简单矛盾不出村、较大纠纷不出镇,口头立案不收费、高效快捷有便民”的运行目标,该项机制的成功运行也得到了广大新闻媒体的关注,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陕西日报、西部法制报、西安日报、省市县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以及《中国审判》《陕西政法天地》《陕西内保》《西安社会科学》《西安干部教育报》《西安审判》等杂志期刊纷纷从不同侧面进行了刊登报道。
乘风破浪潮头立,扬帆起航正当时。周至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第四届委托调解员选聘工作为契机,继续深挖“一村一调解”工作机制,努力将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为全县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