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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法院:巧用“微信调解” 千里之外化争纷
作者:罗成标  发布时间:2021-11-09 15:37:04 打印 字号: | |

118日,周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通过微信成功调解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真正为群众提供了零跑腿、零成本解纷服务,受到原被告双方的一致称赞。这是周至法院诉前调解的一个缩影,也是我院全面推进“1+2+3”多元解纷体系的生动实践。

2012年10月,周至某物业公司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业主孙某某缴纳拖欠的物业费2000余元,诉讼服务中心将案件委派给处理此类案件经验丰富特邀调解员任秀芳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了解到被告孙某某目前在宁夏,鉴于疫情原因,无法前往法院进行当面调解,于是调解员释明身份后与添加了原被告双方的微信,通过单独沟通,释法析理,双方很快就物业费的具体数额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当即将物业费通过调解员全额交给了原告,原被告的隔阂终于得以消除,双方也互相添加了微信,表示今后会加强沟通联系,有啥问题会及时协商解决。

该案的顺利调解,是周至法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真实写照。下一步,周至法院将以“1+2+3”多元解纷体系为抓手,不仅抓末端“治已病”,更注重抓前端“治未病”,着力把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于萌芽,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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