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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房产主动履行义务 做守信之人
作者:王健  发布时间:2022-03-21 08:55:49 打印 字号: | |

谈起“被执行人”似乎很难让人和“诚信”这一词联系起来,但近日一名被执行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积极主动兑现了自己的承诺。在经过周至法院执行法官约谈督促后,主动变卖房产偿还欠款17余万元,坚守了自己对别人的承诺。

事情要从一次借款说起,张某因资金周转向夏某借款17余万元,但是借款期限到了后张某却无力偿还。17万的欠款经法院判决生效后,张某依然没有按期还款,夏某向周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表、传票等法律文书,收到传票的张某于2月15日到法院后,执行法官对其晓之以法、明之以理,劝其一定要守好诚信立足的根本,对张某执行约谈后,张某诚恳的向法官表示:“之前筹集钱款确有困难,耽搁了履行义务的时间,我一定会配合好法院的执行工作,请给我一点时间我尽快变卖我家的房屋来偿还债务”。

转眼间已到3月6日,张某将自家房屋变卖后的当天下午就主动联系了执行法官告知变卖情况。3月7日刚刚上班,张某就与申请人夏某来到法院办理了结案手续。

“欠别人的钱是事实,借的时候就要想到日后怎么还,人帮了咱,咱不能亏别人么,确实是自己没有这么大笔钱,所以最后决定把房子卖了还钱”。还钱之后的张某一身轻松的说道。

诚信乃立身之本。市场经济活动中,创业或经营难免有成有败,经营失败后陷入困境虽令人同情,但故意逃避债务、躲避执行,输了做人的立身之本就必然要受到法律制裁。作为被执行人的张某,积极处置财产履行判决义务,以自己行动最终兑现了他的“诺言”,守住了诚实守信的底线,虽输了生意但咱不“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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