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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法院劳务纠纷起争执 诉前调解化纠纷
作者:罗成标  发布时间:2022-05-12 16:43:26 打印 字号: | |

5月10日,周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纠纷案件,双方握手言和并当场履行了调解协议,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1年10月份,原告安某到被告周某某的饭店做厨师。今年2月安某在切菜时不慎被菜刀切伤手指,在医院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4000余元,周某某承担了该费用的支出。安某出院后,在家疗养休息了两个多月,于是找周某某要求支付疗养休息期间的工资及补偿金,双方多次协商无果,故诉至法院。

周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案件委派给诉前调解组,由特邀调解员任秀芳负责调解,调解员迅速与双方联系,约定5月10日上午在法院调解室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一开始,双方互不相知,互相指责,看到这种情况,调解员立即采取背靠背分头做工作的方式,先和原告谈,明确告知原告其对损害后果也有一定过错,理应承担相应责任,主张的补偿金明显过高,并不利于纠纷的化解。随后又和老板周某某单独沟通,让老板尽量照顾一下员工,谁都不希望自己受伤,互相体谅、互相理解才能顺利把纠纷化解。通过几个轮回的沟通,最后终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顺利将纠纷化解在了诉前。

这是周至法院诉前调解的一个缩影,也是该院全面推进“1+2+3”多元解纷体系的生动实践。近年来,周至法院加强诉源治理,积极推动“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消除于萌芽,积极为全县推进“奋战一三五、振兴金周至”战略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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