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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巧用“活查封” 执回170余万元财产
作者:王健  发布时间:2022-05-31 16:22:03 打印 字号: | |

近日,周至法院围绕“大干九十天 努力提升执行质效”专项活动,深入推进执行工作,采取(活)查封、(扣留)提取被执行人财产转让价款等强制措施,及时保障了27起执行案件申请人得到了执行财产的参与分配,有效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情况:被执行人西安某酒店因经营需资金周转,向他人借款,后因经营困难无力偿还,欠下巨额债务。

20余名债权人在索要欠款的过程中,有的与该酒店达成和解,有的将该酒店诉至法院。诉讼后,部分原告对涉案财产申请了诉中保全措施。第一起案件进入执行环节后,执行法官了解并查询到,陆续还有近20余起债权人的案件,将会由审理环节转入执行阶段。考虑到涉该酒店的债务案件较多,执行法官对涉案酒店财产进行了(活)查封,一方面及时控制涉案财产,另一方面保障了该酒店的正常经营使用,最大程度保障执行财产的价值最优化。

面对巨额债务,该酒店的负责人为了保持酒店正常经营,最大程度给债权人偿还债务,积极主动联系他人收购该酒店,最终将该酒店以460余万元价款转让他人,并第一时间联系了法院。请求法院执行该笔财产,最大程度降低各方损失。

债权人的判决书相继生效后,20余名债权人向本院申请对该酒店财产进行强制执行。收购酒店方、酒店前负责人就收购酒店事宜,在法院的参与下进行了详细协商,酒店的转让款优先保证工人工资、酒店租金等费用后,由执行法官进行执行分配,偿还给各债权人。在强制执行过程中为了帮助受让企业能够很快进入正轨经营使用,执行法官多次帮助其协调解决了原经营企业与租户之间的租金纠纷、劳务纠纷共计200余万元,并引导督促收购方积极履行了协助执行义务,将剩余170余万元全部分配给了申请执行人,及时执行了27案,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查封财产既要及时控制执行财产,也要尽可能保障财产的价值。在这起案件中,周至法院执行法官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灵活运用“活”查封、扣留(提取)等强制措施,在查封公司财产后,找准各方的利益平衡点,既充分保障疫情反复期下稳定发展的营商环境,又切实保障债权人利益,最大化转化兑现执行财产价值,有效、及时的为申请执行人执回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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