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周至法院集贤法庭向周至县医保经办中心转交了医保基金1264元,及时挽回了医保基金的流失,该案公正、高效的裁判,严厉打击了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有力保障了医保基金良好运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评价。
该案是一起因双方打架引起的侵权案件,原告张某将被告郭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张波发现此案在有明确侵权人的前提下,原告仍通过医保基金违规报销了部分医药费。于是,承办法官及时约谈了双方当事人,明确向其告知相关法律规定,指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法律后果,遂依职权及时追加了周至县医保经办中心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本案被告存在过错,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故依法判令被告在过错范围内向第三人周至县医保经办中心支付医保资金1264元。判决后,承办法官再次向双方释法明理,其均表示服判息诉,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义务。至此,周至法院及时帮助第三人周至县医保经办中心全额追回医保报销资金。
随后,张波庭长与周至县医保经办中心副主任雒峰在医疗保险报销领域就社保基金支付机构与法院之间如何完善信息的有效对接、减少不合理医疗费用的发生,防范医疗骗保行为的发生进行了充分沟通。
下一步,周至法院集贤法庭将以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活动为契机,以本案为事例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采取多渠道多举措向群众宣讲法律知识和诉讼规定,不断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在全社会积极营造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