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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法院:召开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整改工作安排部署会
作者:罗颖  发布时间:2022-08-08 08:57:23 打印 字号: |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和省级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整改工作有关要求,8月4日上午,周至法院召开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整改工作安排部署会。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春哲主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副院长何一雄传达了县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整改工作安排部署会会议精神,领学了县扫黑办关于《做好省级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并就我院近期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整改工作进行重点部署。

马院长强调,扫黑除恶斗争是重大政治任务、实事工程,周至法院作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力量,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统筹推进、协调联动,在深挖彻查、机制建设、常治长效上持续用力,不断优化基层社会政治生态。同时,马院长就下一步开展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意义,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切实把宣传发动与打击整治相结合,按照决心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的总体要求,继续保持打击力度,严把质量关口,巩固斗争成果,进一步完善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原有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并充实相关负责干警,细化工作内容。

三是要持续深挖彻查,严格线索核查责任,全面梳理排查扫黑除恶斗争中的短板弱项,聚焦重点问题、重要环节,持续推进线索清仓、积案清结工作,压茬做好案件办理和问题线索处置。

四是要把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总牵引,全院干警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反有组织犯罪法》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精准有效指导工作实践。加强多渠道宣传,扩大全社会知晓率,增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斗争的信心和能力,营造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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