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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人民法院
关于疫情防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0 09:26:27 打印 字号: | |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近期西安市疫情防控政策相关要求,进入法院人员须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测温并扫描"陕西一码通”、“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后,方可进入院内。

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的乡镇或街道)的人员和14日内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及健康码为灰码人员暂不予以接待。

感谢各位的积极配合,因疫情防控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周至县人民法院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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