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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一线丨定向推送执行悬赏 促主动和解履行义务
作者:王健  发布时间:2023-02-21 17:38:04 打印 字号: | |


“法官,我现在立刻履行还款义务,请你转告申请人周某不要在微信朋友圈推送法院对我的执行悬赏公告了,好吗?”家住四川的刘某,在看到申请人发来的悬赏公告后,立刻联系法官履行判决义务,生怕自己的失信行为被老家人知晓,影响当前的生活。

2月15日,在周至县人民法院执行的一起案件中,被执行人刘某迫于执行悬赏的强大威慑和舆论压力,主动与申请人和解履行了3万余元的案件款。

周某与刘某、四川某建筑公司因劳务合同产生纠纷,周某按照双方签订的《粉刷装饰工程施工协议》中的要求履行完合同义务,经双方结算后,却迟迟没有收到工人费,无奈之下将刘某、四川某建筑公司诉至法院。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判决被告刘某支付周某工程款223990元及利息,四川某建筑公司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刘某及四川某建筑公司未按期履行判决义务,周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冻结、扣划了被执行人刘某银行账户存款9万余元后,刘某与申请人周某达成第一次分期履行和解。然而和解后,刘某对后续案件款无故多次拖延、减少,后欲不还,远赴四川,申请执行人周某的合法权益眼看无法保障,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督促刘某履行义务,但其却以种种理由推脱、抗拒执行。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严厉打击躲避、逃避执行的失信行为,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刘某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并由申请人周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向刘某定向推送悬赏信息,当刘某看到法院发布的公告后,内心受到极大震慑,非常担心周某将悬赏公告张贴在他老家及公司门口,于是便出现了开头一幕。

执行悬赏公告是法院为严厉打击拒不执行裁判、裁定的违法行为,拓宽的一条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渠道,进一步曝光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债务的失信被执行人,悬赏公告借助网络信息平台,能够在社会面最大范围内搜索“失信被执行人”的财产,通过强而有力的威慑力、社会舆论,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藏身,促使其主动履行判决义务。(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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