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也没有想到给别人借钱容易,要钱难啊!多亏了你们,这些年我的钱陆陆续续总算是要回来了!” 59岁的农民侯某一次性从执行法官手中领到了4万元案件款后,激动地对周至法院的执行法官说到。
侯某与赵某是同村村民,赵某因贩卖苗木急需资金,从2012年起三年间陆续向侯某借款共计11万元,因经营亏损,赵某一直拖着不还款。2016年9月侯某一纸诉状将赵某诉至周至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被告赵某偿还侯某借款11万元及利息。
本就经营亏损的赵某无力偿还,未履行判决义务,侯某遂在2017年3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法官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后,赵某依旧故意躲避,试图“躲猫猫”。2017年5月,执行法官依法冻结了赵某银行账户存款、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限制高消费,各种执行措施使赵某的生活处处受到影响。意识到自己无法躲避,赵某和妻子主动来到法院联系了执行法官,表达了歉意,坦诚自己因生意失败想躲债,没想到现在的执行措施这么严厉,自己躲避、抗拒执行的行为确实不应该。
鉴于被执行人当时的财产能力无法一次性履行案件款,执行法官组织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约定,由赵某每月还款1000元直到案件款全部履行结束,后期适时根据赵某的经济发展状况再决定是一次性还款或继续分期履行。灵活的执行方案得到了被执行人和执行人的共同认可,从2017年到2023年,赵某已经坚持支付执行款6个年头。
2023年3月6日,执行法官再次约谈被执行人赵某,全面核查赵某的收入情况,确定被执行人是否能够一次性履行完剩余还款义务。被执行人赵某积极到庭,如实填报了近年打工收入状况,并感谢申请执行人和法院给了自己缓冲的时间,回去后会尽快凑齐剩余案件款,争取一次性履行完毕。
3月10日,被执行人赵某带着一叠叠100元、一层层50元、20元、10元、5元、1元累计4万元交到执行法官手中,申请人执行人侯某当场点数确定已收到4万元案件款后与申请人达成和解结案。还完款后的赵某长舒一口气,谈道:六年多了,债还清了,自己终于能安心过日子了。
执行法官寄语:执行工作,以人为本,需要重拳铁腕,也需要善意柔情。近年来,周至法院执行干警不断融入“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让重拳铁腕与善意执行双管齐下力克执行难。善意执行绝非偏袒,也并非为强制执行松绑,而是在采取强制措施的同时充分考虑当事人的相关利益,合理促进被执行人恢复经济财务,以最妥善的方式最大限度执行回案件款,保障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詹宝玉 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