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周至法院化解一起因离婚引发的财产分割、债务清偿纠纷,兑付了执行案件款11万元,为顺利执结画上圆满句号。
赵某、樊某系夫妻,育有两个女儿。夫妻二人在共同生活过程中经常发生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破裂,2022年8月赵某向法院起诉离婚,该案公开进行了审理,双方确已感情破裂并就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共同债务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2022年10月法院判决:1.准予赵某与樊某离婚。2.婚生子女各自抚养一人。3.共有房产归赵某,赵某一次性支付樊某100万余元房屋补偿款。4.共同债务180万余元由赵某、樊某共同偿还。
判决生效后,赵某未履行支付义务,樊某遂向周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综合研判案情后,确定了既要将樊某的案件款全部执行到位、也要化解双方共同债务清偿的执行方案,立即约谈赵某、樊某,向两方全盘分析案件现状,依法明晰双方权利和义务,并通过夫妻情分、子女抚养等劝解樊某、赵某,多些让步、多些体谅,争取在本次执行程序中一次性将他们之间的纠纷恩怨全部化解,双方开启人生的新生活。深思熟虑后赵某、樊某也想通、明白了执行法官的一番良苦用心。赵某、樊某一起联系到他们的债权人张某,三方共同对账、核算签字确认,由赵某偿还张某的欠款180万余元,赵某再向樊某支付11万元的房屋补偿款,涉及三方利益的财产纠纷就此解决。2023年3月8日,赵某按期将11万元案件款汇入至周至县法院案件款专用账户内。3月10日,申请人樊某到法院领取了案件款11万元。
案件执结后的思考:强制措施有力度,司法执行有温度。该起执行案件在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耐心释法明理中顺利执结,既化解了矛盾、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也取得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做到了案件判决了、执行法官执行完结了,使该起离婚纠纷涉及巨额财产、巨额债务执行难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詹宝玉 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