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陕西某典当公司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等通过抽逃出资、转移财产、法人变更,与他人串通虚假和解、虚假诉讼等方式逃避债务、妨害执行,案件款还能要回来吗?近日,周至法院执行法官采取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悬赏、打击“拒执罪”等强制措施,“刺破了法人面纱”,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执回现金300万元,价值708万余元房产一套。
一、做空公司,“金蝉脱壳”
2011年陕西某典当公司成立,实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成立后,持股75%的股东利用其对公司的实际控股权以借款形式将公司注册资本中的681万元抽逃出资,做空了公司“金蝉脱壳”。
二、变更法人,规避执行
2015年7月1日,陕西某典当公司向马某借款800万元,借款到期后迟迟未归还,随后公司人去楼空。无奈之下,马某向周至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陕西某典当公司向原告马某偿还借款800万余元及利息。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同年3月15日,陕西某典当公司在二审判决生效前3天将法定代表人彭某变更成90后的开某,以此来逃避执行。
一、二审判决生效后,陕西某典当公司仍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马某遂向周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官走访调查发现,涉案被执行人陕西某典当公司在工商登记注册地“另起炉灶”,原班人马重新组建新公司继续规避执行。在掌握、固定充分证据后,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陕西某典当公司作出罚款、对法定代表人开某作出罚款、拘留决定,同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希望通过系列强制执行措施督促涉案公司及法定代表人主动现身、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然而,以上执行措施并未让失信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迷途知返”,其继续负隅顽抗、对抗执行,逃避法律的制裁。
三、代持房产,“瞒天过海”
案件执行过程中,周至法院在微信公众号发布陕西某典当公司悬赏公告,经举报,得知该公司在陕西辖区法院有多起立案执行案件,掌握线索后执行法官立即走访调查。发现该公司申请执行郑某、陈某借款纠纷一案在西安市中级法院正在执行,市中院已经对陈某房产进行评估、拍卖且已成交,拍卖过程中陕西某典当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某、实际控制人张某以公司名义向田某借款236万元,并指定张某儿子作为收款人,其儿子又以竞拍人/购买人的身份参与竞拍取得了房屋所有权,陕西某典当有限公司通过开设新的银行账户领取房产拍卖价款236万元,后立即转账还给了田某,并对新开设的账户进行注销,通过一来二去的“瞒天过海”,最终由张某的儿子代持陕西某典当公司房产。2023年5月张某儿子将代持房产以200余万元出售给李某,后随即出国。
四、弄虚作假,负隅顽抗
2022年7月陕西某典当公司主要负责人张某又一次玩出了“新花招”——虚假编造14户15笔共计6898.8万元的债务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以此达到债务归零、逃避制裁的目的。2023年6月7日,市中院审理查明,该公司在向市中院申请破产清算时隐瞒其已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的事实,且在向破产管理人申报的14户债权中,除债权人马某外,其余13户债权均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陕西某典当公司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案件有关联,根据以上事实,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陕西某典当公司存在隐藏、转移财产的行为,作出驳回陕西某典当公司破产清算申请的裁定。
五、公法联动,破解难题
此案执行的困境在于被执行人陕西某典当公司从一开始就摆好了“空城计”,转移财产、变更法人、逃避债务、虚假破产等来规避执行,如何才能破解执行难题,还司法一片公平正义?
掌握、固定充分证据后,执行法官依法将涉案被执行人陕西某典当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开某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于2022年6月在西藏将陕西某典当公司法定代表人开某抓获归案,开某向公安机关交代自己只是公司迷惑干扰执行的工具,并指认了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张某、彭某的种种拒执行为,最终公安机关根据侦查证据材料,于2023年3月依法对陕西某典当公司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张某、彭某采取了强制措施。至此,历时4年5个月最终兑现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陕西某典当公司履行现金300万元、价值708万余元房产一套抵债,助推了诚信社会体系建设。
公平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不会缺席,人民法院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国家审判机关,绝不可能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避风港,下一步周至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好执行措施,全力打击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行为,以实干为民的担当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