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们要申请司法确认。”1月23日,彭某某、东某某与李某某来到周至县人民法院哑柏法庭,申请对其因买卖合同纠纷后经哑柏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法庭在对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进行初步审查后,立即启动确认程序,并于当日出具民事裁定书,对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这也是哑柏法庭发出的首份司法确认裁定,对进一步巩固调解成果,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司法确认具有程序简单、高效便捷、无须交纳费用等优点,经过司法确认,若一方不依约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避免了调解协议易反悔、难执行的不足,较好地解决了民事纠纷“调而不结”的问题;既有人民调解的“柔情”,也有法院裁定的“刚性”,为人民调解协议书戴上“紧箍咒”,给涉诉当事人吃下“定心丸”,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多元化司法需求,有效节约群众的诉讼成本,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效率。人民法庭是法院和人民群众接触的最前沿,是矛盾纠纷化解、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也是基层群众感受公平正义的第一触觉。哑柏法庭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庭所联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推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机制,提升人民调解和司法确认的最大效能,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诉累,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